【消費爭議解疑 系列8之4】跨境網購糾紛 
《消保法》難管
報警並向消保官投訴
但警方介入調查發現
該網站架設在國外,在國內無公司登記,屬跨境消費
不管是《消保法》或《民法》都對業者無約束力
僅能提出跨國訴訟
但為了千餘元跨國提告,得不償失,他最後只好自認倒楣。

對此
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表示
雖然我國網購交易受《消保法》規範
但前提是賣方為國內具合法登記的企業經營者
若與未在台設立代表單位的國外業者發生購物糾紛
因我國法律效力不及於國外業者,消保官確實難以介入。 

網址尾端.tw才在地
除了混淆視聽的國外網站外,背包客愛用的國外訂房網、近年崛起的廉價航空,均屬顯而易見的跨境消費,都有遭遇類似問題的情況。
為避免跨國網購求償無門
吳政學提醒
可從網址列尾端有無.tw字樣
初步辨別是否為國內網站
【或察看網站是否提供業者名稱、廠商地址電話等聯繫資訊】
【確定要與國外業者交易,最好選擇有在台代理商或分公司的業者,或有第三方支付功能的平台。 】

透過國際網站申訴
若遇跨境消費爭議,吳政學建議,消費者可填寫申訴書送請各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或消保單位,轉送外交部函轉我駐外單位協助處理,或者可以 
自行檢附資料,上網透過國際跨境消費爭議處理網(eConsumer.gov)申訴,網址:www.econsumer.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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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涉及跨境消費爭議之處理機制及管道

https://www.cpc.ey.gov.tw/cp.aspx?n=45D17AA4960508F0

一、網路購物無遠弗屆,跨國消費更加便利,但商品如有瑕疵破損、規格數量不符或遲未收到商品卻無法與業者聯繫等狀況時,因屬於跨境(國)消費糾紛,若訴諸法律跨國尋求賠償,由於各國消費者保護法令不一,所費不貲而且費時費力,請先思考以下幾個問題:
(一)我想要得到怎樣的賠償?希望退款、換貨或要求業者做其他補救措施? 
(二)曾與業者進行溝通嗎?建議消費者先與企業經營者直接聯繫與溝通,讓業者有機會更正銷售過程的誤會或過失,若業者置之不理或溝通無效,再尋求第三方的協助。通常,解決糾紛最好且最有效率的方式是先與業者進行聯繫,業者內部通常會有糾紛處理機制。
(三)問看看信用卡發卡公司能否提供協助?若使用信用卡購物,可以跟發卡公司聯繫,瞭解該消費糾紛可否透過發卡機構的糾紛處理機制爭取權益。
(四)有無可能遭到詐騙?如發現可能遭到詐騙,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聯繫。
二、跨境消費爭議屬私法紛爭,大部份國家之駐外使領館均避免因協處民事紛爭而遭質疑介入干涉駐在國司法權行使,故通常不會「直接」或「間接」介入是類爭議。消費者可檢具相關資料,參酌以下方式進行申訴或尋求救濟:
(一)向國際組織「跨境消費爭議處理網」(eConsumer.gov,申訴網址:http://www.econsumer.gov/)進行申訴。說明如附件1。
(二)向企業經營者所在國家機關或單位尋求救濟:
1.依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所提供之各國暨各地區消費者保護機構及爭議調解相關資訊(網址:www.boca.gov.tw,路徑:首頁/旅外安全資訊/消費者保護機構),逕向企業經營者所在地(國)之消費爭議主管機關或單位尋求調處。
2.倘消費者需要,得比照先進國家作法pdf,請消費者備妥書面載明事項如附件2,由消費者本人或代理人簽名或蓋章後,請求外交部或駐外館處協查申訴(或救濟)途徑等資訊(如企業經營者所在地之申訴窗口、律師等)。
三、國人與大陸地區之消費爭議:
(一)國人赴大陸旅遊消費糾紛:
1.旅行社辦理之團體旅遊案件,由交通部觀光局或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受理申訴,並安排調處解決。
2.非旅行社辦理之旅遊案件,由陸委會受理後轉請海基會協調大陸之海協會協處。
3.交通部設立之旅遊專線電話:
(1)0800-211-734,交通部觀光局負責。
(2)02-2506-8185,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負責。
4.本會設立之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及線上申訴系統亦可受理諮詢及申訴,並轉請主管機關處理。
(二)非旅遊消費糾紛:國人如在大陸地區發生其他消費爭議,目前均透過海基會提供協助處理機制。
(三)其他自行申訴管道:
1.中國大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之申訴管道:中國消費者協會(www.cca.org.cn)
2.香港消費者委員會之申訴管道:http://www.consumer.org.hk/website/ws_chi/complaints_and_advices/how_to_complain/howtocomplain.html
3.澳門消費者委員會之申訴管道:http://www.consumer.gov.mo/c/complain_consult_c.asp
四、本處蒐集主要國家(地區)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之申訴管道如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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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現象已經嚴重破壞了正常的電商交易生態,因此【國際數位行銷協會執行長】兼【DGcovery看見數位】創辦人劉治宏,主動邀集立法委員林俊憲、新北市主任消保官以及自發性組成的【臉書詐騙追查大連線】粉絲團成員,參與數位議題談話性節目【DGTalk】的首集錄影,探討跨境網購詐騙現象,期盼透過節目中的事件揭發及詐騙嚴重性的深入討論,再度引起官方重視;同時希望結合民間的智慧和立法委員的監督,共同擬定出可行對策,有效遏止網購詐騙的歪風!

幫助消費者了解跨境網購糾紛的處理方式,以及破解網路購物詐騙模式。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指出,這幾年的諮詢電話或臉書經營中,經常接收到消費者透過網頁、臉書、LINE的廣告,買到名不符實、質價不符,甚至是被詐騙的消費經驗,其中以「一頁式廣告」最為嚴重,像是消費者看到精美的手錶、無人飛機等圖片,由於價格較低、文宣動人,加上業者宣稱貨到付款,就算再謹慎的消費者,也可能誤上賊船,遭到詐騙。根據刑事警察局統計,近3個多月來共接獲約3,300件詐騙申訴。

消基會指出,詐騙集團假冒網路賣場客服人員來電,要求消費者操作ATM「解除分期付款」是近幾年詐騙類型裡的最大宗。另外,近期歹徒盜用民眾臉書帳號貼文,謊稱可用便宜價格買到熱門手機,引誘臉書好友匯款購買的詐騙案件亦大幅增加。而透過臉書或LINE接到「限時搶購、貨到付款、鑑賞期不滿意包退」等,也同樣有詐騙可能性,例如收到貨時卻是贗品、重大瑕疵商品,或收到不是當初下訂的商品。

無店面公會組長塗家興也表示,無店面公會一直積極在促進消費者與企業之間的和諧關係,並常常對企業宣導消費者保護的相關法令,近期因一頁式廣告衍生的網購爭議,公會也透過參與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的「建請主管機關重視Facebook購物詐騙」民眾提案協作會議、經濟部商業司「研商Facebook一頁式廣告衍生之網購爭議,物流業有何防制因應措施會議」、台北市政府法務局「研商國際物流(清關)業者就貨到付款代收服務衍生消費爭議之快速處理機制」等等會議,以及公會製作「網購防詐騙必學懶人包」並舉辦百大電商防詐騙聯合宣導活動,來協助因應網路詐騙廣告的問題。

 

原文網址: 網拍詐騙申訴每月上千件!無店面公會辦講座 拆解網路詐欺 | ETtoday財經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312/1128656.htm#ixzz5CCPrpW

消保處表示,近日會同公路總局至國內4大運輸業者包含宅配通、統一速達、新竹物流及嘉里大榮查核,其中抽查貨物商品託運單共29件,記載內容都合格。

在協助消費者處理爭議方面,統一速達與託運人訂有處理消費爭議約定;新竹物流及嘉里大榮則以通知託運人方式,協助處理退貨退款;宅配通因未配合貨到付款,去年並沒有相關糾紛申訴。

消保處也呼籲民眾,跨境案件處理不易,要選擇有信譽賣家,同時要注意廣告內容,如果價格異常過低、無法確認賣家身份、商品規格和品質不明確,應特別留意;另可優先挑選採用第三方支付方式付款賣家,可在出現糾紛時,要求暫緩付款。

網路無國界,但管轄有國界
不少詐騙集團利用網路進行跨境詐騙
讓消費者難以求償
加上國內行政與司法機關難以處理
網路詐騙從購物平台演變到假官網
再變化成用臉書、通訊軟體詐騙
但共同特色方式就是「貨到付款」。

他說,詐騙集團以「不必申請信用卡機、必辦人頭帳號,貨到付款方式都由物流業者代收費用」招式
讓消費者無法先驗貨再付款,等到拆封後發現劣質或假貨想退費,賣家就封鎖買家、置之不理或另創新帳號。

因此消費者交易前
應謹記「二不三要原則」,抱括...
不要衝動購物、不向沒有地址的商家購物
要慎選賣家、要充分審閱契約、要詳細檢視商品,才能避免消費爭議。

P.S:
民眾就要在網購商品時挑選資訊揭露完整的業者
如詳實記載公司名稱、地址、電話等。

確認賣家狀態後再下訂購買
如聯繫方式僅有帳號或是通訊軟體
此類容易變更或使用假資訊的方式
則存在極大的交易風險,民眾千萬要注意。

LINE、臉書經常有團購粉絲團,集結不少同好上網交易,而網頁更有各式各樣的廣告蓋版、洗版,想要不看也難。消保官提醒,這類新型態的網購類型,常發生消費糾紛或詐騙,若業者沒有公告相關企業資訊,建議寧可不要消費。

  近年來,臉書粉絲專頁、LINE網路交易興起,但已成為新型態網購糾紛、詐騙的常見來源。根據台北市法務局統計,消費爭議案件量確實有逐漸增加的趨勢。依據《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業者在網路上販賣商品或服務時,須公告其企業經營者資訊,包含企業名稱、負責人、電話、email及營業所地址等。

  台北市主任消保官何修蘭表示,這些資訊主要有二種功能,第一是確認機制,若業者有留下聯絡電話,消費者可在交易前先致電查詢,確認是否有人接聽且確實是業者的聯絡電話;第二則是萬一交易後發生糾紛時,消費者若要向消保官申訴或未來須上法院訴訟時,才能有明確的申訴及求償對象。

  何修蘭進一步指出,消費申訴時,消保官須發文請業者說明或出席協調會,但若業者提供的資訊不明,自然難找到該業者,當消費者要對業者提起訴訟時,也不知從何告起。

  多數資訊不明的業者其實來自中國或其他國家,台灣法令無從管轄,以知名訂房網站平台為例,訂房網大多是海外公司,一旦發生爭議,恐怕想告也告不成。消費者要留意訂房網站平台在台灣是否設辦公室據點或申訴管道,確保發生糾紛時,可對業者有所主張。

  網路購物雖然很方便,但網路賣家詐騙、不實廣告及退換貨退款爭議,仍屢見不鮮,顯見網路購物風險性仍大。消保官提醒,應慎選網路交易對象,儘量透過有第三方支付服務的網購平台購物,提供資金暫留的機制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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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會 籲政府成立跨部會機制
建議選擇有第三方支付機制的平台或賣家,設定交付貨款控管機制,若貨品有問題,可及時斷掉金流。王德明另提醒儘量不要面交,否則往往缺乏實質紀錄證據。

就目前況狀看下來...

這方面的網路+法律+機制=處理+效率+成果【彰顯不大】

只能自己多多小心注意+不要太鬆懈=審慎評估,小心處理!

 

【貨到付款】也沒有比較安全!!!!!!!

有些物流貨運公司無良,怎麼打電話都不接( 某位親戚阿姨就遇到這種情形,連續打好幾天電話,物流公司都沒人接聽!...沒攬堵到款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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