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網路霸凌者可能觸犯恐嚇危安、公然侮辱、誹謗及違反個資法,除得接受刑事審判,還要面對民事賠償。

霸凌者以「肉搜」、「起底」方式,公布受害者的姓名、照片或聯絡方式,此舉則是違反個資法,只要受害者即時截圖保存,並找人作證,一經告發,霸凌者很難躲避刑責。

網路霸凌涉犯的罪雖然是告訴乃論,但即使受害者身亡,只要本人未曾表明不追究,依據「刑事訴訟法」,家屬仍能代為提告,或檢察官認為有必要也能主動介入。

除了刑事責任追訴外,受害者也可依「民法」名譽、隱私、自由、信用等非財產上損害,向霸凌者請求損害賠償,受害者的父母、子女或配偶也可基於身分法益,提出民事告訴。

在網路匿名謾罵仍有觸法之虞,最重可處2年徒刑。
網路霸凌觸法嗎?
在網路上的言論雖然自由,但是包括在公開場合向他人謾罵、散播不實消息、公開他人秘密等,除了讓當事人感到心生懼怕或不滿,也已經觸犯侵犯隱私、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刑責,千萬不要以為在網路上匿名或逞一時之快,以免害人誤己。

網路上批評他人,可以讓不特定多數人看到自己的言論,殺傷力強大;且批評之人通常身處暗處,不易查知,可以痛快的發洩自己的情緒,所以網路成為許多人恣意發表不當言論的場所。然而網路言論仍須受到法律的規範,惡意發表言論,如經被害人提起告訴,檢警還是可以透過發送訊息的IP位置查獲行為人,被害人可以對之提起刑事上的告訴及民事上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因此想在網路上發表言論前,應三思以免觸法。

網路背後的「打字者&鍵盤手」恐怕也涉及刑罰,公然污辱及加重毀謗最重2年刑責,要是死亡可能還涉及過失致死,只是律師說這舉證當然相對困難,不過任何行為都有責任代價,鍵盤言論也是說話的一種,說出來的恐怕造成傷害,打字前多想想別成了另一起遺憾。
------------------------------------------
1.在霸凌者刪除不當訊息前,存檔備份。
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把這些訊息保存下來,必要時可以捍衛抵抗,採取法律行動。

2.封鎖或刪除霸凌者( 檢舉+黑名單 )
在公開的社交平台,有霸凌者持續騷擾,眼不見為淨或許是個好方法。

3.將霸凌者回報網站或平台
如果霸凌者太過分,回報網站讓他們停權或刪除其帳號。

4.諮詢律師
如果自己無法解決,諮詢專業的律師,或許能提供你解套方法。
(我沒有記錯的話,是敗訴者要幫忙付律師費...可以打電話詢問一下就知道了!!)

5.報警
如果情況太嚴重,影響到學校生活或是工作場所,可以報警。

6.尋求輔導
霸凌若讓你陷入憂鬱,甚至焦慮感到壓力大,可以尋求心理諮詢或接受醫生輔導!

7.加入反霸凌的組織或團體
如果覺得無助,加入團體或許可以得到援助,但現在台灣仍缺乏此類型的組織和團體,有待社會大眾進一步正視,而有相同經驗的人也不吝於分享。
--------------------------------------------------------------------------
記錄下來:托德、梅和拉倫德均建議,保存網路騷擾記錄。但讓當事人記錄這些,既費時,在情感上又是一種痛苦煎熬,因此請HeartMob專業網站機構幫忙,可解決這個問題。記錄下這些後,再用它來幫助有類似遭遇的人。

報告:將網路平台上的暴力報告給網站管理員,同時請朋友或家人報告。平台接到報告越多,就越有可能及時反應。

傾訴:托德和拉倫德都建議,遭遇網路暴力後,不要憋在心裡,一定要找人說出來。HeartMob網站會給人們發一些積極的支持信息,讓遭遇網路騷擾後的人打開收件箱後,看到美好的正能量鼓勵,而不是一些刻薄話。

報警:如網路暴力升級,感受到威脅,可報警,便於警方立案,甚至調查或進一步提出犯罪指控。
--------------------------------------------------------------------------
P.S:
萬一對方置之不理或持續霸凌行為,網友可以這樣採取,保留證據的方式,將霸凌的圖文影像等內容,進行保留存證(可利用鍵盤右上角「Print Screen」或「Prt Scrn/Sys Rq」按鍵儲存畫面),做為後續措施的佐證。其次是設法阻斷霸凌管道,透過社群網站的「解除朋友關係」或「封鎖」功能,阻斷霸凌者的聯繫管道,避免他們持續對話,或看到更新的訊息。

此外,也可向網管部門檢舉,利用社群網站「檢舉」功能或透過影音網站的「安全中心」向網站管理部門舉報;他們會根據網站使用規則,是否移除霸凌內容,或停用霸凌者的帳號。

保留證據
將霸凌的圖文影像等內容,進行保留存證 (可利用鍵盤右上角「Print Screen」或「Prt Scrn/Sys Rq」按鍵儲存畫面),做為後續措施的佐證。

阻斷霸凌管道
透過社群網站的「解除朋友關係」或「封鎖」功能,阻斷霸凌者與您的聯繫管道,避免他們持續和您對話,或看到您所更新的訊息。

向網管部門檢舉
利用社群網站「檢舉」功能或透過影音網站的「安全中心」向網站管理部門舉報;他們會根據網站使用規則,是否移除霸凌內容,或停用霸凌者的帳號。

尋求專業協助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可以諮詢學校的導師或輔導老師、醫療院所的心理師或精神科醫師,或向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800-200-885反應(或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版留言),以及「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http://www.win.org.tw/)」申訴。

網路霸凌可能觸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第305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刑法309條的<公然侮辱罪>,以及刑法310條的<誹謗罪>等罪,教育部呼籲民眾在網路發表言論時,應遵守的禮儀,以免觸法、傷己傷人。
-------------------------------------------------------------------

網友涉嫌犯公然污辱罪,可處拘役或最高300元罰金!

法官可能會因
被告人數眾多而稀釋每個人的賠償金
推測每個人會賠500至1000元
可處最高59天的拘役和300元罰金。

網友都涉及「公然侮辱罪」,可判拘役最多59天或罰金300元。

「台灣罵人價目表」
公然侮辱罪要件相符,判賠3000元罰金。


僅供參考
不少判決依照案發環境、時間、場景、口氣等因素不同...
法院作出的判決,都不同於價目表!!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0條(誹謗(毀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刑法309條的「公然侮辱罪」,是在公開場合,未指明具體事實,用足以貶損他人社會評價的輕蔑言語、文字、手勢等罵人,例如罵人「王八蛋」、「恐龍」等語,或以「三字經」罵人,又或是比中指,均為公然侮辱,最高可判拘役59日或9000元以下罰金。

刑法310條的「誹謗罪」,則是處罰陳述虛偽的事實,而造成他人的名譽受損,如誣指他人為「小三」,可處1年以下徒刑;若以散布文字或圖畫方式誹謗別人,最重可判到有期徒刑2年。

爭吵過程常伴隨激烈言詞,如講到「我要讓你消失」等帶有恐嚇意味言語,則會成立刑法第305條的恐嚇罪,會被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恐嚇罪的構成要件,在於「言語」的內容有惡害的通知,只要讓人心生畏懼就會成立恐嚇罪,所以不一定要真的要去做加害的行為。

民事訴訟法第78條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
第79條則規定部分勝敗的情況,法院可以命比例、一造或各自負擔。

想當網路戰神你口袋夠深嗎?國罵、貶低、詛咒都能構成公然侮辱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3302

==============================================
以下...單純是我個人想法...看看就好,乖小孩不要學唷!!

我可能會...

1.讀一堆...心理學+FBI&CIA的書籍+六法全書=自我進修

2.爬一堆文( 就像這些資料+資訊+資源管道 )

3.想辦法認識或學習當駭客吧!

4.認識軍警+法官+律師+議員&委員+媒體=黑白灰都多多認識,加以瞭解社會生存模式!

5.佈滿蜘蛛網...
學校...導師=>主任=>校長=>家長會=>教育部
職場...店長&上司=>總公司=>公會=>媒體=>敵方公司
人...親朋好友=>家長=>長官
網路...LINE+FB+IG+IP+GPS=鎖定你

6.很多人都說精神寄託宗教,我個人對宗教沒有好印象...
(不要逼我,只會有反效果!)
我比較會變成咒怨吧!( 快打小人,我會比較舒壓 )
宗教方式(寬恕原諒543),反而會給我更大怨恨跟壓力(會爆放BOOM)

7.截圖+截網頁&網址+時間日期內容,備檔存證!!

反正就是...
自我充實+進修+增強自己的生存能力=瞭解現實生活中的遊戲規則

===============================
遭受網路霸凌求助管道
◎可撥打「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申訴專線
.電話:02-27071785(中華白絲帶關懷協會)
.電子郵件信箱:watch@win.org.tw
.網址:www.win.org.tw
◎後續處理方式
.若涉及犯罪,轉警方110查處
.涉自殺防治,轉衛生福利部查處(安心專線0800-788995)
.涉校園霸凌防制,轉教育部查處(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800-200885)

iWIN推動7大任務,分別為...
推動產業自律、宣導網安、提供過濾資訊、網安諮詢、通報機制、兒少上網行為觀察、國際交流合作。
除了兒童、青少年外,現開放成年人申訴,同時網路霸凌案件也可線上收案,且有專線電話洽詢。

行政院指出,隨著智慧手機及電腦網路深入日常生活
網路霸凌所涉及的公然侮辱、誹謗、恐嚇、加工自殺、妨害秘密等問題
可能違反《民法》、《刑法》、《社會秩序法》等相關法律
雖現行法律已有相當規範,卻仍有民眾成為網路霸凌的受害者
因此,法務部主張是否放寬《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對於調取通信紀錄的限制
衛福部也提議網站業者自律機制、被遺忘權等是否需強制入法規範。

針對行動網路世代來臨,呼籲各界一起關懷青少年上網安全,朝向7大目標 ...( N-E-T-W-O-R-K )
N(Net):謹慎社群平台分享
E(Ethics):遵守法律兼重自律
T(Time):管理行動上網時間
W(Watch):留心分辨陌生網友
O(Off):上網離線操之在己
R(Report):通報網安熱線 02-3393-1885
K(Know):提升網路安全素養。

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張老師專線:1980
生命線:1995
自殺防治安心專線:0800-788995(24小時)

https://www.gov.tw/safe/cp.aspx?n=32F09702D3A44455&s=367921C6BC7A934E

「成功提告5步驟」。

1、備份完整內容。
2、釐清留言時序。
3、提前私訊告知版主有惡意之嫌。
4、仍未停止行為即提告。
5、主動詳述靠北版運作模式給檢、警。

蔡克斯表示,一旦對簿公堂,版主必須為公開貼文霸凌負責,「如果還提不出匿名者身分或IP位址相關資料佐證「公開」的內容是代PO,那就是認定為版主PO的,必須負責所有法律責任。」

蔡克斯建議檢、警能夠主動調查,一天內臉書就能揪出「靠北版主」的身分,「讓他沒辦法躲在螢幕後面廢,不論告不告得成,至少知道是誰害死一個女生!」然而,他認為這個機制也很可能造成版主、PO文者成為「被霸凌者」,要顧慮到家屬心情。

===============================================

網路霸凌

https://www.gov.tw/safe/cp.aspx?n=32F09702D3A44455&s=367921C6BC7A934E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hoco Ca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